編后 我國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六十七條規(guī)定,行人、非機動車、拖拉機、輪式專用機械車、鉸接式客車、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機動車,不得進入高速公路。可以說,高速路是讓車行駛的,不是讓人們用來步行的,這種高速路行走的行為不僅違法,更是對自己生命的不負責任。
記者 李媛
【責任編輯: 劉靜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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